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 ...
李希圣。 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建南九曲棹歌 其八。明代。郑潜。 八曲云山好卜邻,楮衾萑席不忧贫。水边照日铺晴雪,竹外含风织翠茵。
生查子 其二 闺情,集唐诗。清代。董元恺。 欲试一寸心,试妾与君泪。寄向故园流,空望去时水。不消出门行,想君发扬子。错认几人船,日暮情何已。
六十 其三。。聂绀弩。 阿婆三五少年时,西抹东涂酒一卮。囊底但教锥尚在,世间谁复肚常饥。行年六十垂垂老,所谓文章处处疵。已省名山无我分,月光如水又吟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