抵死相争太扰攘,凫胫非短鹤非长。空将三尺区区法,较量前王与后王。
题司马温公集。清代。李希圣。 抵死相争太扰攘,凫胫非短鹤非长。空将三尺区区法,较量前王与后王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 ...
李希圣。 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题湖上废寺二首 其一。明代。唐顺之。 禅宫旧枕清湖曲,与客寻幽试共登。独树春深初着蕊,空山行遍不逢僧。台荒曾与施乌食,城化徒闻驻鹿乘。惟有松房明月影,夫年长似为然灯。
葛仙行祠。宋代。郑玠。 身为俗吏趋行部,手艺名香祝有年。五色雀飞庆荐祉,七星松古自通仙。
张丞见和次韵答之。宋代。陈造。 我本山林人,娱老有日用。时须禽一戏,暇乃笛三弄。言偿作县责,顾敢宝所重。催科未妨拙,防速牙角讼。
元章赠兰。宋代。王十朋。 英英道山友,赠我深林芳。入室与俱化,同心如此香。纫之可为佩,不采庸何伤。三复韩子操,援琴鼓扬扬。
挽徐吏部二首。宋代。刘克庄。 仰鑽无篚实,平进少梯媒。一鹤竟归去,万牛难挽回。空驰驿使召,不见省郎来。欲挂原头剑,徐君安在哉。